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餐饮服务;日杂百货、卷烟、酒类、预包装食品、散装食品、保健食品、粮油、文具用品零售。)
店铺名称
毕节金海湖新区詹运芬粉面馆
联系人
詹运芬
联系电话
14728634325
店铺地址
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金海湖新区青龙街道办事处河尾村兴国门面
入驻时间
2026-10-28
传承川酒匠心 · 纯粮酿造